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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8〕3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任务目标,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坚持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坚持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创新,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不断提升全省医院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到2020年,基本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推进健康山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把握重点任务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融入公立医院治理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医院党委等院级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政策部署在医院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突出政治功能,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社会办医院党组织组建力度,加强社会办医院党组织建设。

  (二)加快完善医院治理体系。各级政府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统筹落实政府办医职责,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严格落实对医院的监管职责,2019年,按照属地原则全面启动对三级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工作;到2020年,对各级各类医院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加强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医院信息公开制度。二级以上各类医院应每年向社会公布医疗质量安全、服务收费价格、医疗费用等信息。同时,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加大对举报违法行为的奖励力度。

  (三)不断健全医院运行和管理机制。各级各类医院要科学制定章程,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进一步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加快完善医院决策机制,不断健全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以民主管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绩效考核、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培养培训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科研管理、后勤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制度为核心的医院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不断提升医院管理科学化、运行高效化、服务便捷化水平。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对推进健康山东建设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明确部门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快推动公立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转变。各市要按照《指导意见》和本通知要求,于2019年6月底前全面推开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

  (二)健全推进机制。各级卫生健康、组织、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相关部门要围绕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部门职责,调整完善政策,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主动联系各相关部门,密切跟踪工作进展,强化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我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不断深入。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宣传改革政策、工作部署和推进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注意挖掘、总结、提炼、推广各地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典型经验,及时将成熟经验上升为政策。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理性、有序的就医理念,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28日
(2018年11月28日印发)

赠阅范围
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基层村(居、社区)委员会,县以上图书馆、档案馆、综合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并在市、县(市、区)综合服务大厅设有免费取阅点。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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