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王效政为烈士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09-06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评定王效政为烈士的批复

鲁政字〔2018〕180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报王效政为烈士的请示》(潍政呈〔2018〕68号)收悉。经审核,王效政在2018年8月18日,为保护同事和办事群众生命安全,与行凶的犯罪嫌疑人郑连想英勇博斗并牺牲。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有关规定,王效政牺牲情形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特评定王效政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退役军人事务部,省民政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