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促进本省农业和林业健康发展,省农业厅、林业厅起草了《山东省种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sdzffzfzsc@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三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种子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登陆山东政府法制网“政务大厅-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在线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