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批复的《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结合本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陆山东政府法制网“政务大厅-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在线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sdzffzfzyc@shandong.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