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提高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省人防办起草了《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陆山东政府法制网“政务大厅-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在线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sdzffzfzyc@shandong.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6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