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推进我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省政府法制办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8号)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新旧动能转换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专项自查和清理工作的通知》(鲁人法工函〔2018〕11号)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对我省相关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形成了《〈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废止〈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建议案(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陆山东政府法制网“政务大厅-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在线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sdzffzfzyc@shandong.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法规清理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