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鲁交政法〔2018〕5号
各市交通运输委(局)、日照市口岸港航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为保持法规政策统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和规范性文件工作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废止14件规范性文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8年4月27日
(2018年4月27日印发)
注:本文附件详见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