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军事设施安全,保障军事设施使用效能和军事活动的正常进行,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山东省军区起草了《山东省军事设施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sdzffzfzsc@shandong.cn
二、信函方式: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收),邮编:250011,请在邮寄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军事设施保护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8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