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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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7-20 19:59

各处室、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8〕2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部署要求,省安监局制定了《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省安监局      

  2018年7月19日 

  

2018年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省安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8〕2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及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重大部署、重点领域、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等重点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政府的执行力与公信力。

二、指导原则

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要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要求,并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推进内部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严格公开程序,遵守公开承诺的时限,做到快捷、高效。

3、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以外,都要公开,同时公开内容真实、准确。

4、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实际需求,切实解决关系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做到便民、利民。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财政政策信息公开

1、加强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安全生产相关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相关信息。

责任单位:办公室、政法处分工落实。

2、公开财政拨款的预算决算,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公开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单位预算决算。部门预算决算要尽快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开财政“三公”经费信息。

责任单位:办公室。

3、加强安全生产审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审计情况

责任单位:办公室。

4、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相关信息。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二) 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5、深化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及时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接受群众监督,推动政府更好依法规范履职。

责任单位:政法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6、推进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所有规范性文件在省政府公报上发布。2017年年底前完成对全省现行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责任单位:政法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7、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内全覆盖目标,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加强抽查结果公开,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及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责任单位:政法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8、推进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信息,公布行政许可决定文书、许可事项、许可内容。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

责任单位:政法处、技术服务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9、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处罚名称、处罚事由及依据等相关内容。

责任单位:监察总队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10、加大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检查信息。

责任单位:监察总队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11、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落实“黑名单”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建设纳入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失信惩戒作用。在省级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同时向省政府社会信用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信用山东”网站报送。

责任单位:政法处队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三)加强重点工作、事故和预警信息公开

12、推进人事任命和人员招录信息公开。加大干部任免信息、公务员招录信息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公开力度。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处)。

13、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和工作总结。重点工作信息公开计划、措施、效果。

责任单位:综合处、统计分析处分工落实。

14、加强安全生产统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和事故统计信息。

责任单位:统计分析处。

15、加强重大事故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信息公开。依据《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等规定,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挂牌督办、结案批复等情况。

责任单位: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16、加强事故调查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全面公开重大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督促各市公开较大及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事故调查报告。

责任单位:监察总队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17、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机制。进一步明确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原则、范围和方式,扩大预警预报受众面。及时发布灾害性预警预报信息。

责任单位:应急中心。

18、强化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安全生产监测检验、安全评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等机构的资质管理、检查、处罚等相关信息。

责任单位:规划科技处、职业健康处。

(四)加强解读回应工作,扩大公众政务参与

19、积极推进重大决策公开。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围绕重大决策事项,明确公众参与范围和方式,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政法处牵头,各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20、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等多种形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责任单位:政法处牵头,各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21、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机制,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建立政务舆情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完善舆情应对工作流程,通过购买第三方监测服务、组建专家顾问团队等措施,不断提升舆情应对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权威信息发布时效性,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必须举行新闻发布会,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责任单位:政法处、技术服务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22、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密切关注涉及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部署、关系安全生产形势发展的重要舆情,及早发现、研判并回应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责任单位:政法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23、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24、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畅通受理渠道,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方便公众申请。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

责任单位:办公室、技术服务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五)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25、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提升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一体化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和结果公示,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全面、更高效的综合政务服务。

责任单位:政法处、规划处、技术服务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26、加强政府网站、移动终端建设和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管理,优化栏目设置、强化搜索查询功能。加强网站安全管理,确保网站安全管理和运行。加大网站内容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网站集约化水平。加强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

责任单位:规划处、应急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27、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充分发挥山东安监政务微博、齐鲁民声网的作用,加强与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的沟通,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阳光热线、电信通讯等多种方式宣传安全生产工作。

责任单位:政法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28、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动态掌握安全生产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指导协调各处室、单位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责任单位:办公室、政法处牵头,各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29、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制发的公文,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30、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部门、单位的协调会商工作。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中,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要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责任单位:各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31、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省政府部署要求,督促指导基层认真开展基层政府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定期调度情况,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扎实开展。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有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3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考核、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综合考评和机关工作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探索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处室、单位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意识,增强工作能力和责任感。

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有关处室、单位分工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事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要求,把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真正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配强、配齐队伍,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这项工作有人抓、抓到位、抓出成效。

(二)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省安监局成立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罗新军副局长任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政法处、规划处和应急中心牵头,协调处理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各处室单位确定一名同志参加,负责具体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省安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罗新军

成  员:彭爱田、朱  钰、赵  华、孙延瑞、王传忠、

高发虎、王宪国、张秀文、王红国、徐  萌、

李保民、郭方铭、彭兆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朱  钰

副主任:王传忠、高发虎、郭方铭

成  员:孔学锋、张  晓、邹建锋、贾明亮、田番臣、

范  荣、王  楠、王旭亮、吕光生、王全军、

李海涛、李连征、田  昊、俞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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