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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拟注销公告
时间:2018-07-13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撤销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经济招商处和省政府驻西安办事处技术服务部的批复》要求,山东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经济招商处拟撤销事业单位建制,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拟申请注销山东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经济招商处的法人登记。请债权人自2018年7月13日起90天内向拟注销单位申报债权。

  联系人:孙向军  电话:13918182596


山东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2018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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