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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条司法行政服务措施护航乡村振兴
时间:2018-06-07来源:大众日报

  6月6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系列发布会第二场,解读《关于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司法行政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据介绍,《意见》明确了司法行政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20条具体任务措施。

  《意见》要求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推进村(社区)依法治理做好服务。“截至目前,全省67481个村、社区已经配备了法律顾问,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法律顾问达到21173名,今年以来提供各类法律服务51万件次。”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李邦喜说。

  据省司法厅副厅长李端卫介绍,《意见》的特点之一是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相衔接。《意见》提出统筹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顾问等多种资源力量,着力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村(社区)因乱致贫问题。组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开通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三优”服务绿色通道,申请法律援助时免于经济困难审查。

  《意见》的另一大特点是突出了主动性。《意见》提出组建乡村振兴律师服务团,指导律师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律服务工作;借助“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律服务联盟”,主动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引导律师下乡担任志愿者,以法律服务的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

  《意见》还直接指向农村农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围绕以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为重点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林权等确权、流转,及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等工作,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服务。(记者 张晨)

(责任编辑:宗刚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