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快培育白酒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3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关于加快培育白酒骨干企业和
知名品牌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8〕9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快培育白酒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培育白酒骨干企业
和知名品牌的指导意见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形成白酒产业发展新动能,推动山东省白酒产业做大做强,现就加快培育白酒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1.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创新改造和产业集聚相结合,坚持品牌培育和品种创新、品质提升相结合,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着力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酒旅融合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打造山东省白酒整体品牌,提升整体竞争力,构建全省白酒产业发展新格局。通过实施白酒品牌提升工程,到2020年,培育一批全国知名的白酒骨干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的知名企业,提升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优秀品牌企业。

  二、大力培育白酒骨干企业

  (一)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快转型升级提品质。

  2.支持白酒企业开展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高生产装备和检测水平,加强质量技术控制,达到“同线同标同质”,提高产品品质。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工艺和产品创新,加强关键技术研发。推动企业实施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建立完善白酒生产一致性管理体系,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引进先进技术和手段,推动新技术在酿酒行业的应用,健全技术监测管理体系,加快白酒行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对白酒生产企业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二)支持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产品创新增品种。

  3.加强产品创新。支持企业深度挖掘消费需求,适应和引领消费升级趋势,在产品开发、外观设计、产品包装等方面加强创新,打造“高端引领、中高端支撑、差别化供给”发展格局。支持企业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手段,针对不同地域、不同人群消费习惯,细分市场,开发适销对路产品,推进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注重发展时尚化、功能化白酒品类,不断提升产品供给水平。集中优势资源打造大单品,探索白酒与葡萄酒、黄酒、药酒等酒类的嫁接融合。定期遴选省内白酒新技术、新产品,予以发布推广。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的白酒企业,除颁奖单位按相关规定进行奖励外,市级政府可给予适当奖励。

  4.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重点企业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创新设计平台,完善创新体系,重点突破酿造、包装、质量控制等关键共性技术。围绕国内领先的低度浓香、芝麻香白酒技术优势,组建低度浓香型白酒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芝麻香型白酒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或创新中心,制定联盟规章和团体标准。支持白酒企业申请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支持山东省企业、行业协会等机构制定白酒国家、行业、团体标准。获得“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金、银、铜奖的,分别按规定给予奖励。引导支持企业与高校联合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支持企业设立国家级白酒大师、齐鲁工匠、齐鲁首席技师工作站。

  5.强化人才支撑。支持企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瞄准国内外领军企业,培养引进白酒产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和产业技能攻关人才团队。将白酒企业家纳入《山东省企业家培训规划(2016-2020年)》培训重点,组织开展高端对标学习和精准化专业培训,为产业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积极培育国家级白酒大师、国家级白酒评委,鼓励白酒专业人才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级拔尖人才、齐鲁工匠、齐鲁首席技师。实施白酒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培养造就2-3名白酒知名企业家、10名优秀企业家、10名创新成长型企业家。

  (三)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和改制上市,提高产业聚集度。

  6.指导企业优化战略布局,实施品牌集中发展战略,以资产、品牌为纽带,推进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提升产业集中度。引导白酒企业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高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水平,优化商标品牌布局。鼓励支持兼并、收购省内外白酒企业,积极引进具有品牌、资金、管理和市场优势的省外知名企业。引导白酒生产和特色农产品种植、酒类包装、玻璃制造、文化旅游等产业集聚发展,建立产业集群。加强分类指导,支持规模白酒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落实国家、省对白酒企业兼并重组、公司制改制的税费、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且已被正式受理或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支持行业协会开展白酒10强企业评选活动,树立企业标杆。

  三、加快培植白酒知名品牌

  (一)重点培植,打造整体品牌形象。

  7.实施白酒品牌提升计划。发挥山东省现有“一低一降一特”优势,重点发展低度浓香白酒,支持降度酱香、芝麻香白酒发展,大力推进企业品牌化、产品品牌化。加强品牌梯次培育,培植2家主营收入过百亿元的全国白酒领袖品牌,培植5家企业主营收入过30亿元全国白酒知名品牌,培植20家企业主营收入过5亿元全国白酒区域品牌。发挥好山东省白酒品牌培育发展联盟的作用,支持企业抱团发展,一二三线品牌整体发力,提升白酒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产品美誉度。鼓励采取“主品牌+系列”模式,树立统一品牌形象。鼓励支持山东省白酒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质量品牌培育示范企业、产业集群品牌培育试点示范企业和“食安山东”示范企业。

  (二)挖掘山东白酒文化,加快酒旅融合发展。

  8.深度挖掘山东白酒文化,讲好“好品山东有好酒”品牌故事。积极倡导绿色、健康的酒消费文化,推动白酒现代产业与传统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推进“酒镇酒庄”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白酒主题特色小镇。支持名优白酒企业发展工业旅游,建设酒文化博物馆、白酒文化产业园。支持发展以参观白酒酿造为主的工业旅游、餐饮旅游、酒文化旅游,打造一批白酒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大力开发白酒旅游商品,引导支持旅游景区、城市旅游休闲街区、星级酒店、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旅游消费场所宣传销售山东特色名优白酒。引导支持白酒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工业旅游示范点(基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积极探索新模式,开展精准营销。

  9.强化营销网络建设,加快推进营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优化营销网络布局。积极推进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流通方式,规范发展品牌专营店、专卖店。推进白酒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深化与知名电商合作,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引导企业探索精准化营销,下沉流通渠道,做活销售终端。积极利用第三方物流和智慧物流,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电商平台实现年销售收入省内领先的白酒企业,在相关领域的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支持。

  (四)强化市场开拓,提高品牌影响力。

  10.鼓励和支持白酒企业运用融媒体、展览展示、研讨会、论坛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深度拓展国内外市场。引导酒类企业“走出去”,赴境外参加有影响力的国际展览展会,建设境外商品采购、营销推广、售后服务和仓储物流网络。每年举办一次白酒高端品牌展销会,或在全国糖酒会、全国食品博览会上组织白酒高端品牌专题推介会。对参加境外展会,取得境外专利、商标注册、产品认证等国际市场开拓活动,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补贴。在山东广播电视台《品牌故事》中开辟“鲁酒品牌故事”专栏,讲述山东白酒历史,传播白酒文化。支持省内白酒企业在国家级媒体集中进行白酒品牌宣传。在“好品山东”网络营销平台专门设立“鲁酒精品馆”,集中宣传展示山东省白酒品牌形象。

  (五)坚持生态绿色发展,打造绿色品牌。

  11.推进白酒产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快白酒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白酒优质原料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种植,推广“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订单农业模式。加强对重点白酒生产区域及周边环境保护和治理。推进白酒生态园区建设,支持企业实施节能、节水改造,开展酒糟等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白酒产业循环经济。引导企业加强节能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省级绿色工厂,实现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积极开展智慧节能,实现能源梯级利用,降低产品能耗。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山东省绿色制造项目库。

  四、着力优化白酒产业发展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推进机制。

  12.建立培育山东白酒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金融办等部门组成的白酒发展工作推进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白酒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全省培育白酒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承担。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市要建立工作机制,帮助白酒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二)改进政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13.加强监管创新。严格行业准入门槛,全面开展白酒生产许可证清理工作,及时注销不符合规定的白酒生产许可证。对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实行白酒生产许可免检制度。妥善处理企业退城入园、技术改造、兼并重组、异地搬迁等项目许可证变更、环评审批等工作,严格查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支持有关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质量检评、第三方评价、职业技能培训和质量品评等工作,促进行业自律发展。

  14.严格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打假机制,联合开展市场规范整顿专项活动,加大对假冒伪劣和商标侵权白酒产品的查处和惩处力度,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开展“小作坊”清理整顿工作,打击非法制售“小灶酒”行为,强化日常监督。推进公平交易,规范大型商场收取酒类进场费、进店费、酒类经销商违规促销、恶性竞争等行为。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15.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支持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对白酒企业提供信用服务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参考信用服务产品对白酒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鼓励白酒骨干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在线监测、控制和追溯体系,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白酒质量企业自我声明”活动,推进白酒企业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白酒企业信用记录,重点记录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失信行为,失信情节严重的,纳入行业失信黑名单。支持行业协会开展“放心酒”消费指南、“黑名单”公示等工作,建立行业激励约束机制。

  (三)强化政策扶持,保障企业发展。

  16.强化要素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纳入直购电、富余电政策实施范围,支持重点企业天然气、蒸汽供应“转供”改“直供”。组织白酒行业重点企业与运输企业开展集装箱运输对接,保障运力支撑,降低运输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做好融资对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7.加大财税政策支持。落实兼并重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统筹工业提质增效等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白酒产业在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平台建设、品牌培育、人才支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推动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对符合条件的白酒企业项目,优先列入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库,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框架下,给予积极支持。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快培育白酒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的政策措施。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