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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明确进一步深化医改方向任务
时间:2018-05-23来源:大众日报

  5月2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就坚持正确的医改方向、着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10个方面的改革任务,提出了31项改革举措和86项重点任务,力图破解医改深水区的短板问题、核心问题及体制机制障碍,为下一步医改步入深水区指明方向。

  让医联体真正联起来

  医联体建设打通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围墙,让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能够减轻患者经济负担,让患者实现就近就医。但在具体实践中,由于成员单位之间存在行政、管理、医疗等多方面壁垒,医联体联而不通,优质医疗资源沉不下去,群众难以真切感受到分级诊疗的实惠。患者对基层医生信任度不足,小病仍要去大医院;常用药在基层拿不到;检查检验结果不互认导致重复检查等问题也屡屡出现。

  “我省将着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做实医联体和医共体。”省医改办常务副主任、省医管办主任孟冬表示。在城市,我省将组建由三级公立医院牵头的医疗集团,集团内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为纽带进行合作。打通医联体内成员之间的壁垒,实现人才、技术及医疗信息的流转和共享,切实增强就医获得感。

  在县域内,《意见》提出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着力推进以统一人事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资产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品耗材目录、统一药品耗材企业配送为内容的“六统一”的医共体建设。医共体建设在县域内对医疗资源进行重新配置,有助于推动实现县域内医疗服务的同质化、均一化,提高县域医疗服务整体水平。

  医保支付走向“多元复合”

  医保支付被称为是医改的“牛鼻子”,把住这个“牛鼻子”,不仅可以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更能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意见》提出,加大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支持力度,适当拉开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支付比例。通过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引导合理就医流向,真正发挥医保支付的调控引导作用。

  《意见》明确深化支付方式改革。以往医保支付多为按项目付费,医疗机构先提供服务、医保再进行支付。这种付费方式操作简便,但易出现过度诊疗、大药方、多检查等问题,造成医保费用的浪费。为此,《意见》提出加快推进以临床路径管理为基础的按病种收费改革。据了解,按病种付费是住院费用支付的主要方式,患者从住院到出院,所有的治疗费“一口价”,不仅降低了患者的看病负担,也激励医疗机构主动控制费用。

  专家表示,在具体操作中,按病种付费依然存在漏洞,比如医疗机构通过低标准入院、重复分解住院等方式来增加住院总费用支出。对此,《意见》提出,我省将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床日付费、总额付费等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制度改革。针对不同医疗服务特点,对多种付费模式进行综合利用,力图实现医保“既保群众健康,又促行医规范,引导有序就医,切实起到控成本、降费用、保质量、提效率的作用。”

  让高风险高强度“合理变现”

  现行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是按照一般事业单位规定来确定的,但医疗卫生行业具有人才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劳动强度大、需要终身学习等特点,收入分配的“一刀切”难以体现行业特点,不利于发挥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对此,《意见》贯彻落实“两个允许”,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让医务人员高风险、高强度的职业特点“合理变现”。

  “下一步我省将探索实施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亓军介绍,公立医院绩效分配要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体现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要素的价值。

  对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意见》提出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人员激励,提取的激励资金不作为绩效工资调控基数。这对于增强基层医务人员从事医疗服务的积极性,改变基层留人难局面,提高基层医疗服务功能和水平,夯实分级诊疗基础将起到积极作用。(记者 李振 王凯 通讯员 高晖)

(责任编辑:宗刚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