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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征求《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已结束 征集时间: 2018-05-18 至 2018-06-18

  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省交通运输厅起草了《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陆山东政府法制网“政务大厅-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在线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sdzffzfzyc@shandong.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8日。

  附件: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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