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省编办起草了《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为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登录山东省政府法制网“政务大厅-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在线提出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liuhuailin@shandong.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6日。
附件: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由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的决定.doc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