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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方集中打击七类经济犯罪
时间:2018-05-15来源:大众日报

  利用虚假网站进行众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未经批准销售理财产品……近年来,犯罪分子不断变换经济犯罪花样,以各种名目诱骗公众。5月14日,记者从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行为,2017年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11466起,立案11229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87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9962名。

  全省公安机关集中对非法集资犯罪、洗钱和地下钱庄犯罪、银行卡和银行间债券犯罪、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犯罪、网络传销犯罪、制售假币和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等七类经济犯罪开展全面监测排查,实施集约化打击。专项行动考核成绩始终保持全国领先。

  “当前经济犯罪日趋多元化、复合化,且呈现风险型特征的严峻形势。”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韩杰说,全省公安经侦部门坚持主动进攻,突出打击重点,始终保持对危害经济安全、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警方提醒,以下10种“投资理财”项目要警惕:

  发布“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虚假口号;

  承诺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可获得高额回报;

  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

  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

  假借“虚拟货币”“区块链”等概念为幌子;

  以“扶贫”“慈善”“互助”为名聚敛钱财;

  街头、商超发放的小广告;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记者 李子路 通讯员 刘贵增 伊晓轩)

(责任编辑:宗刚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