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台湾同胞在本省投资,保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推动本省与台湾地区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结合本省实际,省台办起草了《山东省台湾同胞投资促进和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陆“山东省政府法制网”省政府法制办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在线提出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zhangfuqiangfzb@shandong.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台湾同胞投资促进和权益保护条例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6日。
附件:山东省台湾同胞投资促进和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