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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征求《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已结束 征集时间: 2018-05-08 至 2018-06-06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省环保厅起草了《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陆“山东省政府法制网”省政府法制办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在线提出意见。

  (二)发送电子邮件:lititi@shandong.cn。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6日。

  附件: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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