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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名称: 户口本分户
办件内容:

  你好,我08年在重庆上大学,毕业后留在重庆工作,目前已结婚。户口还在山东肥城。由于很多事务需要户口本。来回邮寄户口本很不方便。所以我想单独分一个户口本出来。这样的话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呢?需要哪些证件?谢谢

申请人/申请单位: 张* 提交时间: 2018-04-13 09:39:22
受理单位: 省公安厅 受理时间: 2018-04-13
答复状态: 已答复 答复时间: 2018-04-13
答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到。根据规定,分户即为另立一户,同一地址只能设立一个家庭户,若需另立一个家庭户,应由另一房屋地址的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申报;农村地区公民申请设立家庭户的,应同时提交集体土地使用证明。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为方便使用,您可将户口迁至重庆现实际居住地。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