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发布第1号总河长令 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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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11 14:50 来源:山东省水利厅

  为深化落实河长制,全面实施湖长制,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第1号总河长令,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3月29日,淄博市市委书记、市总河长周连华,市长、市总河长于海田共同签发淄博市第1号总河长令,全面部署当前工作,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淄博市第1号总河长令就抓好河湖生态环境治理、开展河湖巡查、按“一河一策”推进系统治理等13个方面,具体安排部署各项工作,细化实化河长制相关职责。强调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加快推进全域生态水系建设,加大河湖治理力度,打造良好河湖生态环境;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河长制机构,创新河管员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河湖监管,为河湖管理常态化、长效化提供基础保障;要加大社会参与度和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河湖管理工作,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 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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