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延长青银高速公路济南绕城北线收费期限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18-12-25 | |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延长青银高速公路济南绕城北线
收费期限的批复
鲁政字〔2018〕302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延长青银高速公路济南绕城北线收费期限的请示》(鲁交财〔2018〕53号)收悉。同意延长青银高速公路济南绕城北线收费期限15年,收费期限自2018年12月26日至2033年12月25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监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