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9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山东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8〕24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强对我省民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确定成立山东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龚 正(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王清宪(省委常委、秘书长)

      关志鸥(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林峰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王书坚(副省长)

      孙立成(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

      于国安(副省长)

      任爱荣(副省长)

      孙继业(副省长)

      于 杰(副省长)

      刘 强(副省长)

      申长友(省政府秘书长)

  成 员:刘永巨(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陈迪桂(省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改革办副主任)

      孙建功(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王金城(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

      郝宪印(省委财经办常务副主任、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维寅(省委编办主任)

      张 惠(省妇联主席)

      邹斌芳(省残联理事长)

      张新文(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邓云锋(省教育厅厅长)

      陈先运(省民政厅厅长)

      刘兴云(省财政厅厅长)

      于富华(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李 琥(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王安德(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王玉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江 成(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刘中会(省水利厅厅长)

      李希信(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王 磊(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袭 燕(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时培伟(省退役军人厅厅长)

      赵豪志(省应急厅厅长)

      孙成良(省审计厅厅长)

      张永霞(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昌文(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广电局局长)

      李 政(省体育局局长)

      张宁波(省医保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省民生工作发展目标,加强民生领域工作的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研究确定重要民生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民生问题,推进实施重点民生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刘兴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参与研究拟定全省民生工作发展目标和政策,协调推进全省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的矛盾和问题,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省委省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