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11-09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8-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18〕257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日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日照是我国滨海生态、宜居、旅游、现代化港口城市和临港产业基地。《总体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日照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到2035年,把日照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生态宜居、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完善基础设施体系。科学划定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051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内,实行统一的城乡规划管理。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村镇布局,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统筹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做好日照机场与城区的交通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到203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6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97.2平方公里以内,形成“一主一副、双心七片”的城市空间结构。严格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严守城镇开发边界,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养老、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打造高品质、人性化的公共空间,构建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美丽家园。

  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促进经济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深度挖掘城区存量用地,控制增量用地,处理好存量与增量、刚性与弹性关系,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限期达到各类环境保护目标。

  五、重视城市自然生态格局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依托日照“依山傍海”的自然山水格局,做好总体城市设计。以海滨岸线景观轴线为骨架、自然山体为背景、城市历史为依托,创造环境宜居、特色鲜明、富有文化底蕴的海滨城市景观风貌。统筹保护海岸带及海洋环境,修复沿海生态保护带,注重对湿地和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结合山体、水体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充分挖掘城市历史与当代文化基因,体现齐鲁文化与海洋文化交融的特点,塑造具有地域特征、时代特点的美丽城市。

  六、加强规划组织实施。《总体规划》是日照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要按照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谋划城市长远发展,明确实施建设重点和时序,尽快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的编制,注重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逐层落实和刚性传递。你市和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