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实施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8-11-22来源:省教育厅
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监督和决策,突出教职工主体地位,落实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我厅修订了《山东省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2月21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件邮寄的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联系人:柏存志,联系电话:0531-81916595。 电子邮箱:bcz@shandong.cn。 邮寄信件至: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中国教育工会山东省委员会。邮编:250011。 附件:山东省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教育厅
|
点击排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