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高青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年)》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11-12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高青县县城总体规划
(2018-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18〕258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审批高青县县城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高青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高青是淄博市以发展绿色健康产业为主的滨河生态园林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做好高青县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完善基础设施体系。科学划定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在《总体规划》确定的148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规划管理。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村镇布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统筹规划建设各类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创造优良人居环境。到203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23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6.45平方公里以内,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严守城镇开发边界,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合理性。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建设,不断提升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水平及配套设施建设质量。

  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科学划定城市绿线、蓝线保护范围。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各类环境保护目标。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升城区功能品质,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努力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

  五、重视历史文化传承和特色风貌塑造。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注重老城区传统特色风貌的塑造,弘扬传统优秀文化、传承民俗风情、延续历史文脉。做好城市总体设计,保护和利用好丰富的温泉资源,突出河湖水系特色,从城市空间结构、生态绿地系统、道路景观体系等方面,构建水环绿网、城景相融的滨河园林城市特色风貌。

  六、加强规划组织实施。《总体规划》是高青县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要按照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谋划城市长远发展,明确实施建设重点和时序。你市和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高青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