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小清河复航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
发布日期:2018-10-08 | |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小清河复航工程PPP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鲁政字〔2018〕225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小清河复航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小清河复航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港航局为小清河复航工程PPP项目实施机构,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政府方出资人代表。请你们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有关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