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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19年度省政府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已结束 征集时间: 2018-10-23 至 2018-11-20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政府立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9年度省政府立法项目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立法项目建议应当紧紧围绕推动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方面,发挥立法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

  二、征集要求

  (一)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符合政府立法权限,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

  (二)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希望解决的主要问题、拟确立的主要制度以及有关情况的说明。立法建议项目已经调查论证或者有草案建议文本的,可提交调查论证资料、草案以及立法参阅资料等。

  (三)提交立法项目建议的,单位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个人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截止日期

  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1月20日。

  四、报送方式

  单位或者个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交立法项目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请将建议寄至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2019年度省政府立法项目建议”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建议发送至:sdzffzfzyc@shandong.cn。

  联系人:苗宏林 董兆宁

  联系电话:0531-86077652 86076883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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