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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18-10-24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
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发〔2018〕23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山东省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要求,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升政务服务网上供给能力,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设完善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深化互联互通,推动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形成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全面接入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流程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有效汇聚、充分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服务效能全面提升,为深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2018年年底前,进一步完善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开展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的建设及试点应用。

  2019年年底前,深入开展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协同应用,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以及运营管理体系。

  2022年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运行和管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二、重点任务

  (一)规范服务事项。

  1.推行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以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按照不同办理情形,对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颗粒化拆分,并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进行规范,加快推进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逐步推动不同地区办理同一事项的材料、环节、时限基本一致。(省委编办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19年年底前完成)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根据国家关于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规范要求,与我省“一次办好”事项相衔接,按照“省级统筹、标准统一、自上而下”的原则,以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为重点,全面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梳理口径和标准,基本实现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间同一政务服务事项主项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编码、设定依据、事项类型、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基本要素的相对统一,支撑政务服务事项相关信息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共享,实现无差异化的“一次办好”。(省委编办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1年年底前完成)

  3.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机制。推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进一步完善清单管理模式,简化清单管理程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情况,及时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确保清单准确性、权威性、时效性。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细化区分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政务服务机构的管理权限,同时满足不同系统和地域的个性化需求,实现按系统联动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和要素,逐步实现各区域、各层级、各渠道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更新同步,推进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对接,实现一库汇聚、应上尽上。(省委编办牵头,省大数据局负责系统建设和完善,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2019年年底前完成)

  (二)提升服务效能。

  4.完善统一政务服务门户。依托国家统一政务服务门户建设山东站点,梳理省级主要政务服务应用,在国家平台上部署并提供服务。依托省、市两级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分级负责、协同联动的一体化政务服务门户,推进部门面向公众服务系统与一体化门户的前端整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部通过政务服务平台“一窗受理、一网运行”。推进互联互通,实现省、市政务服务门户与国家门户的协同联动。完善政务服务门户统一搜索、集中评价等通用功能,强化共性基础支撑。推行统一身份认证,完善用户认证及管理机制,不断丰富和强化实名制认证手段。与国家平台对接,实现用户信息互认和集中统一管理。完善可信凭证和单点登录服务,解决不同平台间重复注册验证问题,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2018年年底前完成国家试点相关工作任务,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5.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要求,坚持政务服务“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进一步明确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办理要件及办理时限等要求,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将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按照“迁移为原则、对接为例外”的原则,加快推进部门自建政务服务业务系统对接整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体化运行和全面监督管理。依托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积极推进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等6类行政权力事项和依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的网上受理,不断提高网上办理深度,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实现网上服务全覆盖。(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司法厅负责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上网运行,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18年年底前实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上网运行并完成国家试点相关工作任务,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6.优化政务服务流程。进一步简化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压缩办事环节和办理时限,全面推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实现电子材料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凡可通过数据共享实现信息核验和材料复用的,不得要求企业、群众重复提供。整合优化关联事项办理流程,推动实现一链办理、全程网办。以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高频办理事项为重点,按链条优化整合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涉及多个部门、地区的关联事项,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逐步做到一张清单告知、一张表单申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积极推进多证合一、多图联审、多规合一、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联审联办。通过系统整合、数据共享、流程优化、业务协同、全程监督,推动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20年年底前完成)

  (三)线上线下融合。

  7.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分类设置综合窗口,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健全完善“一窗受理”运行机制和标准,保障“一窗受理”规范运行。整合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实现办事预约、服务受理、综合评价、咨询投诉等服务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和管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和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同源发布。推动实体大厅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延伸,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无缝衔接、融合通办,全过程留痕、全流程监管。(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19年年底前完成)

  8.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提高省、市、县、乡四级政务服务互联互通水平,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站点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完善乡镇(街道)网上服务功能,提高事项办理、咨询答复的服务质量和效率。率先实现所有城市社区和多数中心村全覆盖,让网上政务服务惠及更多基层群众。(各市政府负责;2019年年底前完成)

  (四)推进移动服务。

  9.规范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建设。建设全省统一的“爱山东”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组织各市、各部门做好服务接入,形成全省移动政务服务总入口的主体框架。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提供相关服务资源。推动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服务,实现“掌上办”“指尖办”。(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2018年年底前完成)

  10.整合移动端政务服务资源。依托全省统一的“爱山东”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开展政务服务类移动客户端资源集约化整合,组织各级、各部门将分散提供的移动端服务功能向省统一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整合迁移。建立统一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运营管理机制,加强对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的日常监管,强化注册认证、安全检测、安全加固、应用下载和使用推广等规范管理,形成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协同联动的移动端服务模式,全面提升移动端政务服务保障水平。(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19年年底前完成)

  (五)开展应用试点。

  11.完成国家试点对接任务。按照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我省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省、市两级政务服务平台,强化统一政务服务门户、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等方面的建设和应用,初步实现国家、省、市三级政务服务平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2018年年底前完成)

  12.开展省内试点工作。组织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试点,总结成熟经验,做好试点经验推广。选取部分市开展统一移动政务服务运营试点,探索构建分级运营、协同联动的统一移动政务服务运营模式。(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19年年底前完成)

  (六)加强服务管理。

  13.加强运行管理。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分级办理”原则,强化网上电子监察和办事咨询、投诉评价、调查建议等系统功能。进一步发挥电子监察作用,通过全流程实时监督,倒逼服务效能提升。进一步完善提升政务服务平台办事咨询、投诉评价、调查建议等系统功能,形成上下覆盖、部门联动、标准统一的政务服务辅助体系。推动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务服务热线等服务渠道对接,实现政务服务相关互动渠道的协同融合,对事项上线、政务办件、证照共享、结果送达等服务环节,开展全程监督、评价、投诉并及时反馈,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19年年底前完成)

  14.完善运营管理。按照统一运营管理要求,建立分级管理、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的政务服务平台运营管理体系。加强对省、市平台运营管理的统筹协调,充实平台运营管理力量,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优化运营工作流程,不断提升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进一步整合运营资源,加强平台运营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对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创新平台运营服务模式,积极引入社会机构,发挥其运营优势,建立健全运营服务社会化机制,形成配备合理、稳定可持续的运营服务力量。(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2020年年底前完成)

  (七)强化基础支撑。

  15.加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云平台整合,强化安全保障和监督管理,全面提升政务云服务水平,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系统支撑。进一步完善全省电子政务外网,整合部门业务专网,优化外网网络结构,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强化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支撑服务能力,为全面实现“一次办好”“一网通办”提供网络保障。(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年底前继续深化)

  16.强化提升数据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省、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功能,深化国家、省、市三级平台级联互通。不断拓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范围,简化申请使用流程,明确供需双方权责,保障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为构建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安全可靠的数据交换服务。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库,为全面实现“一次办好”“一网通办”提供数据支撑。(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局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年底前继续深化)

  17.建立完善公共支撑服务。依托国家统一的电子印章基础设施,建立健全我省统一的电子印章服务应用体系。加强与国家电子印章系统的对接,按照国家电子印章管理要求和技术规范,建立我省电子印章用章系统,规范印章使用管理,确保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安全有效。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建设,按照国家电子证照业务技术规范制作和管理电子证照,归集并上报电子证照目录数据,推进各类业务系统与国家电子证照服务系统对接,实现政务服务过程中证照信息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互认共享。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各市已有电子证照库,纳入全省电子证照库统一管理。加快电子档案系统建设,实现政务服务相关材料办理运转和归档全流程电子化管理。(省政府办公厅、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局、省档案局分工负责,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配合;2018年年底前完成国家试点有关工作任务,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

  (八)完善制度规范。

  18.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出台《山东省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管理办法》,规范和促进全省电子政务和政务数据健康、有序发展。制定符合全省实际的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安全保障等制度规范,规范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管理。按照国家政务服务领域电子印章管理办法,制定我省实施细则,规范电子印章全流程管理。(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负责;2019年年底前完成)

  19.建设完善标准规范。全面对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框架、数据、应用、运营、安全、管理等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以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急需的基础性国家标准,加强国家标准在我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中的应用推广。进一步加强我省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以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服务提升为重点,着力做好政务服务应用框架、数据共享交换及政务服务质量考核指标体系等标准规范的制定与完善工作。(省政府办公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局牵头,各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分工负责;2018年年底前完成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对接,2019年年底前完成基础性国家标准对接)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托省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项小组,建立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协调机制,负责做好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和我省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将相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周密组织,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工作协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协作,形成工作推进的强大合力。任务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配合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担当,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强化安全保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等网络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建立健全电子政务网络、云平台、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基础信息资源库等基础设施和支撑体系安全保障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防护体系。应用符合国家要求的密码技术产品加强身份认证和数据保护,优先采用安全可靠软硬件产品、系统和服务,确保安全可控。强化日常监管,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不断提升预测、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能力。

  (四)加强培训交流。建立完善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针对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安全保障、标准规范等关键环节,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提升相关人员能力素质。加强日常沟通交流,及时宣传推广国家和外省(市)先进经验,认真总结各级、各部门工作成果,促进成熟经验宣传推广和试点成果转化。

  (五)强化监督考核。将各级、各部门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试点相关工作,纳入省政府重点督查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明确督查范围、周期和内容,实现督导考核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充分发挥专家评价、媒体监督和第三方评估作用,切实发挥督导考核导向和激励作用,形成推进工作的良性机制。

  附件:山东省开展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0月24日印发


(责任编辑: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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