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营港口岸6个新建泊位对外启用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10-18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东营港口岸6个新建泊位
对外启用的批复

鲁政字〔2018〕236号

东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东营港东营港区三突堤1#-6#液体化工品泊位对外启用的请示》(东政呈〔2018〕34号)收悉。经省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驻鲁口岸检查检验单位验收,位于东营港口岸开放范围内的东营港东营港区三突堤1#-6#液体化工品泊位,符合对外启用条件,批准其对外启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济南海关、山东海事局,省公安边防总队、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