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评定王效政为烈士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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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17 16:02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评定王效政为烈士的批复

鲁政字〔2018〕180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报王效政为烈士的请示》(潍政呈〔2018〕68号)收悉。经审核,王效政在2018年8月18日,为保护同事和办事群众生命安全,与行凶的犯罪嫌疑人郑连想英勇博斗并牺牲。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有关规定,王效政牺牲情形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特评定王效政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属有关待遇。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1日
(2018年8月31日印发)

责任编辑: 照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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