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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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9-22 15:49

●申请条件

除本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

申请人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及身份信息,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给山东省司法厅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邮件申请

申请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电子表格,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zfxxgk@sdssft.gov.cn。

3.在线申请。(在厅门户网站开放申请入口)

●  办理流程

1.本厅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2.本厅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厅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3.本厅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立即答复的,将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4.本厅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5.本厅优先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答复渠道进行答复,因申请人联系渠道不畅通造成的答复延迟等情况,本厅不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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