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解聘郭新民省政府参事职务的通知
【 字体:
打印
时间:2017-08-22 14:51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解聘郭新民省政府参事
职 务 的 通 知
鲁政字〔2017〕11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政府参事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565号)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经研究,解聘郭新民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职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2日

(2017年7月13日印发)

责任编辑: 信息员
分享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