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鲁交政法〔2017〕4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各单位:
为保持法规政策统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和规范性文件工作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废止2件规范性文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4月10日
(2017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