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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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4-08 13:44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省政府法制办(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电话:0531-86013786;传真:0531-86928043;电子邮箱:sdsfzbxxgk@163.com)。 


  一、概述 


  2016年度,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政府法制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要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政府法制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孟富强主任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工作与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二)完善制度建设。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及我办相关工作制度,结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特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保密审查、责任承担, 做到制度健全,责任落实,规范有序。先后制定了《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保障工作细则》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信息公开与保密管理规定》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及时更新《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内容。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指标任务分工方案》,将各项考核指标落实到责任处室,明确完成时间,确保各项考核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认真梳理政务信息公开内容,通过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客户端专题、出版政策汇编等方式进行集中发布,并对网站栏目进行了优化调整,切实增强了栏目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和实用性。积极参加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和省政府新闻办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座谈会,不断提高政府信息解读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6年,省政府法制办在山东省政府法制网和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两个信息公开的平台上,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154条,比去年增长24.2%。其中,组织机构2条、法规文件26条、规划计划2条、财政预决算2条、人事信息1条、工作动态72条、公告公示29条、其它信息19条、年度报告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07人次,比去年增长14.6%,主要是电话咨询和电子邮件咨询。


  (二)主动公开渠道


  充分运用各类平台,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提供群众接受信息便捷度,扩大信息覆盖面积,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1.政府网站。在巩固广播电视和报刊等传统媒体公开渠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运用图解、视频等方式创新政府信息展现形式。2016年,我办进一步完善了“山东省政府法制网”(http://www.sd-law.gov.cn),运用“山东省政府法制网”法制站群,整合发布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信息,提升和完善了“主任信箱”“建议咨询”栏目,为进一步开展互动交流奠定基础。


  2.新闻发布会。充分发挥新闻发布在发布重大政策、宣传政府工作、引导社会舆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认真配合省人大办公厅和省政府新闻办做好相关新闻发布工作。2016年度,参加新闻发布会14次,其中《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印发后,主任孟富强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时对《纲要》的出台背景、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等进行了全面解读。


    3.新媒体发布平台。注重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兴传播手段,积极打造政务新媒体发布平台,强化信息发布和舆情回应,扩大政府信息的传播范围,努力提高信息的到达率。开通了政务微博(http://e.t.qq.com)、微信账号(山东政府法制)发布平台。截至2016年12月31日,微信账号关注人数达2371人。全年累计发布信息256条,其中,《省政府第二届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在济南举行 夏耕副省长出席仪式并讲话 孟富强主任作工作报告》一文累计阅读量达6244人,8160次。


  4.公共查阅场所。在秘书处设立了资料索取点,同时在日常办公地点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


  5.服务热线。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电话(0531-86013786)和投诉举报电话(0531-86928043),以便于更好的开展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


  此外,还通过新闻网站、商业网站、报刊等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性。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改进政策解读方式。省政府法制办注重充分借助省政府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协助办理重大疑难信息公开申请。与省政府办公厅建立了重大疑难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会商机制,可应邀选派法律顾问为省政府办公厅办理信息公开提供法律支持。注重政策解读的易读性,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以增强群众的接受性。同时,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二)加强政府信息解读。按省政府新闻办要求确定了一名办领导为新闻发言人,建立了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专家队伍,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全部在“山东省政府法制网”上公开征集意见,并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客户端、政务微博等发布解读信息。2016年,参加新闻发布会解读有关政策、法规规章16次,累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5篇。


  (三)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和社会热点,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网络舆情事件,在推进事件处理的同时借助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传播手段,及时发布权威声音,公开事实真相,解答群众疑惑,正确引导舆论。2016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问题5次,及时妥善地做好了重大网络舆情和热点问题的处置与回应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比去年增长800%,全部依法按时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1件,占3.7%;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4件,占14.8%;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1件,占40.7%;申请信息不存在8件,占29.6%;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件,占3.7%;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2件,占7.4%。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未发生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办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组织了2次专项自查活动,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的信息进行了全面审核清理。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制定了《保密工作制度》《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档案保密管理制度》《信息公开与保密管理规定》《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切实加强对要害部位的防范,经常性开展保密检查和自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和隐患。2016年度,在省委保密办开展的全省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和专项督查中,各项指标均被评为优秀。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办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办机关的指导下有序开展,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力量与任务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整合。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基础建设。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健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统筹运用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等手段,形成信息公开合力。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选好配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人员,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和制度,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提高政策解读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措施。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责任处室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


责任编辑: 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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