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十一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我局网站(http://www.12365.sd.cn)下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银丰大厦;邮政编码:250002;联系电话:0531—89012217;电子邮箱:bgs_sj@12365.sd.cn。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有关要求,紧紧围绕我局工作职能和中心工作,制定了分解细化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坚持以阳光行政、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准则,健全制度机制、创新公开方式、开展自查评估、强化保障措施,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发布、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和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门户网站等工作,并及时对各处室、直属单位做好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考核。各处室、直属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信息员,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相关政务信息的编制、上报及公开工作。信息中心配合做好政务微博、微信、网站运营管理等相关具体工作,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公开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先后出台了《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山东省质监局 2016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山东省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山东省质监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及法律依据》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修订完善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进一步确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程,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时限,落实了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强化了各部门的考核评议,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据、遵法执行,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三)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工作效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结果纳入了我局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为5%。建立“月统计、季通报”的信息发布考核制度,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认真落实信息发布制度。统筹运用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报会、在线访谈等方式,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全年我局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2次,分别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工匠精神 山东制造——‘开放的山东’全媒体采访活动”等做了专题解读。继续做好省政府“阳光政务热线”相关工作,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5次,自行组织各类工作情况通报会4次,主动公开名牌培育、区域品牌建设、“山东标准”建设、省长质量奖评定等职能范围内的有关信息。
(二)扎实做好信息解读工作。在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与我局职能相关的政策解读,制定《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制度》,对我局制定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要求同步制作并发布解读信息,全年共发布解读信息7篇。此外,对拟出台的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法规性文件,及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三)不断拓展公众互动交流渠道。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有益作用,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布国家和省级重大政策、我局重要活动、通知公告及相关链接等内容,全年我局共发布政务微博2889条、政务微信663条。同时,紧紧抓住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79次。我局在官方微博、微信上发起的“大国工匠锻造山东质量”系列宣传报道,得到网友热切关注,收到良好社会效果。此外,我局在门户网站设立了12365投诉举报、局长信箱、公众留言等栏目,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给予回复,与社会公众进行了良好的互动交流。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文件要求,扎实做好我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了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对行政审批事项和处罚事项实行双公示。此外,我局还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信息及服务指南,并列明了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等内容。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了我局财政预决算情况,及时公开了我局收费项目目录,并列明了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执收单位等内容,2016年共发布各直属单位招标信息51条。
(三)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16年重点对全省日用消费品、工业生产资料、农业生产资料、建材相关产品等各类产品监督抽查结果进行公示,公开发布信息248条,有力地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38条,通过省政府、省质监局网站公开信息978条,政府公报公开信息8条,微博公开信息2889条,微信公开信息663条。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根据信息公开需要,通过省局政府网站、山东省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平台发布信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以下4个平台发布:
1.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布。网站地址为:http://www.12365.sd.cn。
2.在“山东质监”政务微博、政务微信上公布。微博地址为:http://weibo.com/sdzjwb ,微信公众号为:山东质监。
3.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4.通过山东省政府网站(中国·山东)公布。网站地址为:http://www.sd.gov.cn。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各处室、单位、责任人在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签批、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中的职责,确保申请信息能够严格程序、准确答复、全面告知。2016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份,其中,当面申请1件,占2%;网络申请43件,占86%;信函申请6件,占12%。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均依法按时给予答复,按时办结率为100%,公众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100%。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属于已公开范围的12件,同意公开答复的24件,不同意公开答复的1件(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2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21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6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1起,复议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未被举报投诉,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人提起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保密审查实行双审核和归口管理,由信息提供处室的主要负责同志初审,办公室复核,确认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后方可公开。
十、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6年,我局不断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直属事业单位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省委、省政府和社会、群众的监督,在不断完善投诉信箱、监督投诉电话等渠道的同时,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拓宽监督形式和方法。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公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专门人员配备上还不到位;在开展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业务信息解读服务上需进一步完善等。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要求,根据省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不断强化政府信息的时效性,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主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善《全省质监系统网站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要求,指导全系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拓宽和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中国山东.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务微博、微信、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等平台,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切实提高信息质量和更新速度。
(三)进一步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市场监管、权力清单、预决算公开和重大项目落实等方面的公开力度,加大文件草案征集意见等栏目的信息发布量,认真做好在网络上答复群众问题和意见的相关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信息公开考核管理和培训工作。按照省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要求,对各处室、相关直属单位进行考核,每月汇总公开信息数量,每季度进行情况通报,并将信息公开考核与年底考核挂钩。加大对质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