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林业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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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4-08 13:16 来源:山东省林业厅

  一、概述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林业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分管厅领导多次专题研究工作推进方案。一是将该项工作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厅长办公会议专题听取了厅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汇报,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一名厅领导分管,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进行公布,同时会议确定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各处室单位岗位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二是成立了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山东省林业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全厅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并由厅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内部各处室单位的组织统筹和对外的协调沟通。同时,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厅及时制定了省林业厅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方案,并及时在山东林业信息网上进行了公开。三是积极加强全厅政务公开的组织队伍建设。根据林业政务公开工作需要,明确厅政务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23人,厅办公室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和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全厅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推进,逐步建立健全“分管领导直接抓,成员单位协同抓,指定人员具体办理”的厅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二)制度机制建设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为全面推进省林业厅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认真研究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新要求后,经充分调研,我厅对前期的制度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完善,重新起草制定了《山东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规定(试行)等7个相关制度办法,起草了《山东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明确公开要点、公开程序和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政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规范工作程序。所有政务公开信息,必须严格按程序报批,审核后再予以对外公布。各处室单位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属于公开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和保密审查,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厅办公室,厅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审查后予以公布。三是加大培训力度。为加强对林业系统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11月28日至30日,在济南市举办了山东省林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邀请省政府办公厅相关领导对全省林业系统分管领导同志和专职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厅充分利用多种平台和多种媒介,加大重要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强化政策解读责任落实。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要政策出台前,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并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发布,重点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以及新旧政策差异等,使政策内涵透明。二是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林业专栏、山东省林业信息网、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等多种途径,对制定出台的相关政策、重大方案、重大活动安排、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解读,并通过图表等多种方式丰富解读形式,提高了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厅长刘均刚同志在2016年省“两会”期间在人民网“两会”新闻直播间对林业相关政策和重大决策、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介绍解读。其他厅领导也分别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采访等多种形式,对林业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点工作进行解读宣讲,起到了良好效果。三是科学栏目设计,拓展问题来源渠道,积极加强对重大政务舆情、社会关注、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的收集与处理,及时公布事情真相,反馈问题处置结果,回应社会关切。截至2016年底,我厅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56条,发布政策解读14条,在厅门户网站发布供求信息91条,政务微博互动591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425条。全年举办6次新闻发布会,厅领导接受采访、访谈12次。认真组织参加“阳光政务热线”上线反馈解答,办理答复诉求事项20件。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的有关要求,一是及时公开了《山东省林业厅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省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省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我厅现有行政许可27项, 16项便民服务事项都已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山东林业信息网进行了公开。在山东林业信息网发布了办事指南39项,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对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及时在省政府相关网站和山东林业信息网上进行公开,方便办事人了解办理进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加强重要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对规范性文件、重要文件、重大决策、专项计划、业务工作、财政信息、行政权力信息、人事信息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加大公开力度,并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不同渠道及时公开。对社会关注高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广泛征求林业基层一线单位和干部职工意见,及时采纳吸收合理意见建议。认真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了我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三是推进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为确保信息的及时、主动公开,我厅严格制度规定,严格程序要求,严把各种关口,明确规定以省林业厅、省林业厅办公室、省森防指、省绿委和绿委办名义制发的除涉密外的所有文件,印制与保密、公开发布同步进行,确保政务信息第一时间公开发布。


  五、政府信息与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我厅加大了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实效。一是加强了信息平台建设。山东省林业厅门户网站新版于2017年1月16日正式上线运行。网站增强政务公开功能,增开网上办事栏目,提升关切回应水平,建设了厅网站微门户,进一步丰富了“山东林业”微信公众服务号和“@山东林业”政务微博,实现了门户网站与民生服务、智能问答、行政业务系统集成建设,增加网站无障碍浏览通道,加强了政民之间的良性互动,汇集民生民意,引导舆论导向,形成了发布更快捷、互动更及时、渠道更开阔的网上政府,全面打造服务型政府网站。二是进一步完善省、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建设。开通了全省17个市、49个县,42个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苗圃等子网站共计160余个子网站。在厅门户主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包括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并随时对内容进行完善、充实,为公众了解林业政务工作提供了较为直观、便捷的浏览查询条件。三是切实提高信息数量及质量。全年编发更新我厅门户网站信息10716条,更新省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信息525条,处理网上咨询138件。同时,高度重视国家林业网信息报送工作。全年上报国家林业局政务信息各类新闻2097条,在2016年全国综合排名中位列第三,受到国家林业局信息办通报表彰。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对外公开了省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截至2016年底,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项,为网络申请,全部按照依照规定程序和格式及时进行了办结和回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坚持政府信息公开零收费制度,2016年省林业厅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针对省林业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起,已按时办结;未有针对省林业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厅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所有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严格经过了保密审查。同时,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落实责任主体,把握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质量。坚决贯彻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的原则,门户网站从不违规发布涉密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建立了信息发布登记、审查机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有专门领导分管,由专门处室负责并有专人实施。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厅直属事业单位均制定了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并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公开。按照省监察厅科技防腐要求,对各类审批事项严格按程序审批。本年度所属事业单位受理完成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及进出口等审核和行政审批事项251项;审核发放种苗生产许经营许可证8份;审查批复国有林场更新和抚育采伐设计90份。做到了及时上网运行,确保公开透明。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我厅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意识还需加强,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距离;二是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得不够,致使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了解不够,参与度不高,相关工作人员对各类政府信息更新、报送不及时;三是政务公开载体和渠道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面对基层、面对林农的公开形式和渠道不够丰富。


  下一步,为更好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增加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厅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广大林农群众,加强重点领域工作的信息公布,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积极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和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扎实推进政府政务公开,更好地服务群众,推进全省林业改革发展。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责任编辑: 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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