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税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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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4-08 11:11 来源: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网址:www.sdds.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电话:0531-82613699,82613723;电子邮件:sddszwgk@126.com。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省地税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社会、推动地税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按照《条例》的要求,结合地税部门实际,我局面向社会办理的事项一律按照,“公开办事内容、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明确办事时限”的“五公开一明确”要求,全部及时地向社会公开,实现了公开范围的无缝隙全覆盖。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在税收政策公开上,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各种税收政策包括优惠政策全部公开,同时做到更新及时。在纳税服务方面,突出了服务的快捷、简便、高效,为纳税人提供优良的办税条件和环境,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我局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信访电话、“山东地税”政府网站、网上“在线咨询”等多种渠道,特别是通过微博、微信、QQ等新媒体形式,主动为社会各界提供地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2016年度,省地税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07条,其中:规范性文件6份,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007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54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6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0份,均按照规定办结、回复。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2份,申请信息存在的1份,要求作出更改补充的1份,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6份。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案件3起,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起。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基层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公开的主动性不够。二是对地税系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不够,省局对下级地税机关的监督考核不到位。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制度体系建设还不十分完善。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通过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特别是基层地税干部对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并以此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深化“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确保把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部署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办事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七、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公开税务行政权力


  1.公开权力责任清单。公开权力清单,明确权力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实施主体、承办机构、服务监督电话以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公开责任清单,明确工作职责、部门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服务事项以及责任追究机制。


  2.公开税务行政许可。公开税务行政许可目录、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明确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通过省局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内容包括: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设定依据、项目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审批部门等信息。


  3.公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通过省局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的处罚结果等信息。


  (二)公开税收政策法规


  1.公开政策法规内容。公开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税收政策措施。对“营改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等减税政策进行专题公开。


  2.推进政策发布和解读同步公开。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全面深入介绍税收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等。


  (三)公开税收征管执法内容 


  1.公开征管改革措施。加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宣传,强化对理顺征管职责划分、创新纳税服务机制、转变征收管理方式、深度参与国际合作、优化税务组织体系、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等改革任务的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最大限度凝聚共识,为税收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公开税收数据信息。积极参与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建设,制定税收数据开放目录,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税收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建立发票查验平台,实现发票一站式查验服务。定期公示双定户定额,便于社会各界了解、监督。建立纳税人信用记录,将纳税人的信用记录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


  3.公开税收执法信息。公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政裁量,促进税收执法公平公正。公布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事项清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布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及实施联合惩戒情况。


  (四)公开纳税服务范围 


  1.公开纳税人权利义务。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明确的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地完成办税事宜,促进征纳合作。及时公布和更新涉及纳税人权益的事项,方便纳税人查询。公开税务行政听证、复议和赔偿的税务机关名称以及申请程序、时限和相关资料等,便于纳税人寻求税收法律救济。公布纳税人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纳税人监督渠道。


  2.公开重大服务举措。重点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服务规范、国税地税合作工作规范等重大服务举措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公开纳税服务事项统一办理标准,深化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3.公开办税服务。公开办税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税指南,简化优化办税流程。推进网上办税,加快电子税务局建设,推动纳税服务向多元化延伸。完善12366纳税服务平台,全面提供能听、能问、能看、能查、能约、能办的“六能”型服务。


  (五)公开税务机关自身建设


  1.公开机构职能信息。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关机构设置、法定职责、办公场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基本信息,以及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等机构职能和人员信息。


  2.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及相关文字说明。


  八、办事公开平台、机制建设以及保障措施


  (一)平台建设


  1.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工作。落实《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新闻发言人由分管局领导担任,代表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对外发布税收新闻。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包括记者招待会等)、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声明、谈话、组织新闻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通过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以及其他形式或渠道发布新闻信息,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


  2.充分发挥山东地税网站的平台作用。加强山东地税网站建设和管理,重要税收政策法规出台后,及时通过山东地税网站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信息,加强解疑释惑。坚持做好省地税局负责同志及各市地税局负责同志参加阳光政务热线、网站在线访谈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拓展网站互动功能,围绕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通过领导信箱、公众问答、网上调查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开展“地税局(所)长服务日”活动,各市、县地税局和中心税务所负责人到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或通过地税网站,面对面为纳税人解决涉税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了解纳税服务需求。完善网站服务功能,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


  3.建设基于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充分应用政府信息公开电子邮箱,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开通了山东地税政务微博,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税收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


  (二)机制建设


  1.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各类媒体对税收政策法规和地税工作的关切,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地税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指定专人负责舆情收集整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加强通过网上发布消息、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消除谣言。


  2.完善主动发布机制。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省政府有关政策法规要求,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地税政府信息,特别是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制度、办税指南、行政许可规定、重大项目、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地税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对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山东地税网站等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增强影响力。


  3.建立政策解读机制。重要税收政策法规出台后,及时组织做好政策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4.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在做好山东电视台生活频道《地税时空》栏目和“阳光政务热线”等宣传渠道基础上,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重大政务舆情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妥善制定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和传播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完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有关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为成员的“山东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由负责宣传工作的局领导任新闻发言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各单位骨干人员参加,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并配置3名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2.加强业务培训。建立了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每年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网站工作人员等的专业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高层次培训,提高了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3.加强督查指导。把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网站管理工作纳入《山东省地税系统绩效管理考核》,并按季度进行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加大问责力度,促进各级不断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责任编辑: 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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