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审计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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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4-08 10:45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山东省审计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省审计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6〕19号)、《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43号)、《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鲁政办发〔2016〕23号)等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具体措施、细化责任落实,强化组织领导,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了公开实效,提升了审计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为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我厅根据领导班子调整和内设机构人员轮岗变动情况,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领导任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厅办公室作为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信息收集、审核、发布以及网站维护、对下指导等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单位专人负责抓的工作格局。


  (二)制度建设情况。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修订完善了《山东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审计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办法,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主体和权限、方式和程序以及保障和监督进行了详细规定;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信息公开的具体审查内容和程序进行了规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发布解读情况


  2016年,我厅未发布规范性文件,无相关解读。


  (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6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2次


  (三)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开展互动交流4次。其中,厅领导参加省政府网站访谈1次、山东广播电视阳光政务热线2次、山东电视台等采访1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具体要求,在主动公开本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和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同时,将审计结果公告作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积极完善以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及整改情况公告为核心,专项审计情况公告为补充和配套的审计公告体系,进一步健全公告发布机制,规范公告形式和内容,拓展信息发布的广度和深度。厅机关门户网站开辟政务公开栏目,作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本年发布审计结果公告4期、审计报告15篇,涉及省级预算执行、援疆资金项目和国外贷援款等重大项目审计及有关整改情况。


  与往年相比,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提高,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后,当日便将报告作为专题在我厅网站发布。为便于社会公众理解,组织厅内相关业务处室对报告进行客观、全面的阐释,并邀请来自各行业的特约审计员对报告主要内容进行了全方位解读,还主动联系相关媒体提供详实情况,省内主要媒体做了集中深度报道,信息披露及时,受众广泛。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审计厅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上搭建信息发布平台,并通过在办公楼大厅设置政务公开指南查阅台等方式,完善信息公开服务渠道。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34条,其中在省政府网站发布133条,在本厅门户网站发布2401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厅确定办公室为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厅法规处负责承办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所提出的行政诉讼工作;同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省监察厅驻审计厅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2016年共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项,全部按规定要求进行了及时回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1项,经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裁定败诉;行政诉讼1项,经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裁定胜诉。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2016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情况


  为方便群众投诉,设有现场投诉、电话投诉、网上举报投诉等投诉渠道,并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厅属各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调度、专项督查、年度检查等形式,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厅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事项已统一纳入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知识学习还不够深入,理解还不够到位等;二是由于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审计结果公告的可读性和通俗化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7年,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山东省审计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共青团路88号,邮编:250012,联系电话:0531—86199055、86199030,电子邮箱:sdshenjixxgk@126.com)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审计厅

2017年3月1日


责任编辑: 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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