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字体:
打印
时间:2017-04-08 10:22 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我厅编制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包括机构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相关内容,并附相关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www.sd.gov.cn)和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www.hssd.gov.cn)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48号;邮编:250002;联系电话:0531-86945246 ;电子信箱sdshyyyyt@126.com )。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本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2016年,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目前,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顺利开展,在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厅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厅长任组长,以办公室主任和信息宣传中心主任为副组长,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具体抓好落实工作。


  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组织,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和厅直各单位、行业管理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联系点互相配合,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顺利通过了考核,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基础性保障。 


  (二)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网站信息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细化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公文类信息的制作、编辑、审核、发布程序,以制度抓规范,以规范抓落实,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和正规化水平。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厅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要求,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力度,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一)管理服务公开情况


  1、规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制定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管理工作,并及时做好更新调整,逐步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在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公示。公开省政府取消、下放、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2、市场监管公开


  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方式,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了水产品质量监管、品牌建设、标准规范、政策法规及《山东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度》、《山东省渔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等信息,重点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信息公开。


  依托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建立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专栏,及时将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进行公示。


  3、政务服务公开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编制并公布了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和结果公示,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捷的渠道。


  (二)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情况


  1、决策公开


  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公开和重大事项公开。对于涉及全省海洋与渔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重大措施,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扩大公众参与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通过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广泛征求基层和群众意见,在此基础上,开展专家论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厅有关会议,参与讨论,多方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将反馈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情况,在厅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发布。


  2、执行和落实公开


  公开了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以及政府重要会议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以及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建立了行政督察专栏,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信息公开。


  3、预决算公开


  通过厅门户网站、省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预算总收支、财政拨款预算收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政府采购等情况。


  (三)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在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公开了渔业船舶检验与渔业船舶船用产品认可的收费标准,其中包括:远洋渔船设计图纸审查与检验发证、进口渔船检验发证、渔船船用产品认可审核的收费依据。公开了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和亲虾、增殖对虾、鹰爪虾、海蜇专项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收费依据。


  (四)海域海岛审批信息公开


  通过厅门户网站和相关报纸及时公开信息,内容包括海域使用权登记信息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信息,其他政策法规、通知公告信息等内容。


  (五)党务信息公开


  通过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党务信息,内容包括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厅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系列文体活动、廉政教育、专题系列讲座等党建工作及发展党员情况信息,定期公示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四、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建立专家解读机制,组织有关业务处室、海洋与渔业管理与技术专家,成立政策解读专家队伍,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及时请有关专家解读信息并在政府网站发布。


  (一)扩大公众参与,回应公众关切


  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使群众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信息,参与执行和监督。指定专人做好微博、微信发布工作,围绕厅重点工作的开展,及时发布信息,加强版面美化,及时解答回应群众的社会关切,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21条,发布微信298条,微博537条,回复网民诉求6次。


  (二)通过主流媒体发布重大事项、解读重要政策


  突出“海上粮仓”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宣传,组织相关处室,配合省政府新闻办,成功举办了加快推进全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和我省建立全省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新闻发布会、《山东省“海上粮仓”建设规划(2015-2020)新闻发布会》。由分管副厅长向60多家国内新闻媒体通报了情况。分管副厅长与相关负责同志两次做客《阳光政务热线》,分别就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伏季休渔、渔船改造和海洋与渔业科技创新等方面接受网友听众咨询。这些活动,媒体参加踊跃,发稿量大,各大网站纷纷转载,影响力大,收效好。


  (三)加强媒体协作,提高省海洋与渔业信息的影响力


  “6.8海洋日”,我厅与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共同举办了海洋日山东主场活动。大众日报刊发了厅长署名文章《创新思路 凝聚力量 全面推进山东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在青岛鲁海丰海洋牧场开展了山东渔夫垂钓品牌推介暨“鲁海丰”杯全国休闲海钓邀请赛的宣传,扩大了海洋与渔业的影响。各级媒体发稿数十篇。围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与省农发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日照开展了山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专家行活动,凤凰网、大众网、齐鲁网和日照当地媒体给予了重点报道。对全省海洋牧场建设专题会、首个多功能海洋牧场平台交付、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等20多项重点工作做了大量深入宣传报道。


  五、制度和能力建设情况


  (一)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1、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草案、意见征集渠道、草案制定背景或制度设计说明、征集意见汇总情况、征集意见采纳情况、征集意见未采纳的理由等。并在年内完成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


  2、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健全完善申请件从接收、登记、调查检索到出具告知书全过程的制度机制,加强对申请内容的检索和调查,确保无拒收、超期答复、不予答复、误作信访件转办等情况。


  (二)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


  统筹规划栏目设置,消除部门网站栏目缺失和重复内容;充分利用网络领域公众信息传播渠道,增强公开信息的传播效果;创办公报,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发布的实效。


  六、其它事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信函申请全部按照规定给予答复办结。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厅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厅制定了严格的信息公开流程及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网站信息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遵守文件公开的业务流程,在文件产生过程中标注是否公开的意见。在网站信息发布时,实行三级审核,确保信息的安全。


  (五)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厅所属事业单位主动公开信息多发布在各自网站、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网站(www.hssd.gov.cn)。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为有的处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需要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在具体落实上还不够到位,考核督查力度不够大,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相关制度和机制也有待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力度不足,虽然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各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都尚不熟悉,需要一个学习、掌握、提高的过程,对依法申请公开工作的概念理解不一致,对公开工作的程序、制度、相关责任不够明确。把握不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界限,致使有些信息不敢公开。特别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亟待进一步明确,部分信息在实践中是否可以公开,在实践操作中难以界定,尺度难以把握,有必要加强这方面的学习和培训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完善网站功能,增加政府办理导航服务等模块,不断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二是健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把推进政务公开与落实首问责任制、公开办事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结合起来,形成提供及时、更新快速、办理高效的常态化运行机制。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规范工作流程,拓展公开形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力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加强督查和问责。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要求和时限抓好有关任务的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专项督导,对各处室、单位有关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底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责任编辑: 李鼎
分享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