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全省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 字体:
打印
时间:2017-04-25 14:45 来源: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28号)精神,加快农业科技园区布局建设,形成完善的农业科技园区体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7〕47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走上了新台阶、步入了新阶段。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全省各级科技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技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作用,实施以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为抓手的农业科技创新带动工程,初步形成了四级农业科技园区体系架构,园区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均居全国前列,得到了科技部的高度认可,在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新动能,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园区工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28号)明确提出要“构建省级农业科技园、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级联动、梯次发展的农业科技创新园区体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6〕148号)。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尽快制定《关于加快全省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全省农业科技园区布局建设,促进园区产业升级、发挥作用,既必要又迫切。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三部分,对加快全省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作用发挥、组织实施等做出了明确要求。

  (一)明确了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根据《意见》,全省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加快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为主线,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新引领、效益惠民”的原则,把国家农高区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确立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的创新领军地位、发挥省级农高区区域农业发展核心作用、增强省级农业科技园创新实力、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农业科技综合服务体系。

  (二)强调了切实发挥农业科技园区作用。《意见》要求不断完善农业科技园区体系,促进园区成为农业创新创业的重要平台、现代农业技术集成应用与转化的重要载体。重点突出农业科技创新的示范引领作用,壮大农村科技人才队伍,抢占自主知识产权制高点,以技术创新带动产业升级,以创新平台建设促进资源聚集,以合作加速成果转化;打造优势特色产业和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基地,扶持农业科技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区域特色产业,打造全省优势产业集群;开展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服务,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引领美丽乡村建设;依托农龙头企业、“农科驿站”等,开展产业帮扶带动,实施科技精准扶贫,提升扶贫开发的整体效益。

  (三)强化了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的组织实施。一要发挥科技系统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全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指导,开展前瞻研究、提供决策咨询。二要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协调一致、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三要强化政策支持,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小政府、大服务”理念,构建高效精干的管理体系;在省级以上农高区推行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普惠制奖励补贴政策,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补偿机制。四要加强示范宣传,对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建设涌现出的新模式、新典型加强系统总结、宣传推广,努力营造农业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着力打造具有我省特色、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农业科技创新品牌。

责任编辑:宗刚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