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代表团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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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3-11 09:19 来源:大众日报

  3月10日上午,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山东代表团在住地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山东代表团团长姜异康,副团长柏继民出席会议;副团长才利民主持并发言。

  才利民在发言中说,李建国副委员长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详细阐述了编纂民法典的总体考虑、民法总则草案的起草工作情况以及主要内容等,使我们对编纂民法典和制定民法总则的重要意义、立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思路和重点规范的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才利民说,编纂民法典承载了新中国几代人的追求和梦想,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立法任务。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民法总则通过后,我们要认真学习,做好宣传,研究具体措施,切实落实好民法总则确立的各项制度,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同时,要结合山东实际,总结积累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民事单行法律实施中的做法和经验,为下一步民法典各分编的制定积极建言献策。

  张鸣起代表在发言中说,民法总则草案是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反复磨合修改形成的,整个过程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神。民法总则草案内容传承了我国优秀的法律文化传统,借鉴了国外立法的有益经验,又有许多制度创新,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的成熟的法律文本。

  翟鲁宁代表在发言中说,民法典的编纂是适应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凸显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本次会议审议民法总则草案,迈出了民法典立法的关键一步。从现行的民法通则到现在审议的民法总则草案,看似只有一字之差,实际反映了国家的发展、时代的变迁、法治的进步。

  陈颖、杨伟程、宋文新、王士岭、沈志强、高明芹、李建华等代表先后发言。大家认为,编纂民法典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意义重大深远。编纂民法典分“两步走”的工作步骤,既体现民事立法阶段性成果,又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符合立法规律,实事求是,切实可行。民法总则草案反映改革成果,体现时代特征,突出保障民事权利,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立法过程,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立法理念,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的一次成功实践。

  大家在发言中还提出了其他意见和建议。大会秘书处法案组的同志到会听取了代表意见。(记者 赵君 杨学莹 李子路)

责任编辑: 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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