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得削减或者挤占体育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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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7- 02- 12 09: 28 来源: 大众日报

  学生体质健康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重大社会问题。在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德州代表团杨玉华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制定《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议案,并附上了草拟的《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草案)》。

  草案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学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学校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建设、配备、配齐学校体育设施;统筹协调社会公共体育设施供学生使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开展体育与健康教学研究,掌握大中小学体育与健康教学规律,为体育与健康教学和改革提供智力支撑和理论保障,提高学校体育与健康科学化水平;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分析和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基本情况。

  学校教育对学生体质健康起着重要作用。为此,草案提出,学校应当根据教学条件和教学内容并考虑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学生的身心特点开展体育教学活动,积极推进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将体育与健康课和课外体育活动列入学校的教学计划,不得削减或者挤占体育课时,保证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中小学校应当按规定每天上午安排一次不少于25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记者 赵君))

责任编辑: 李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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