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期——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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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7- 12- 07 09: 48 来源: 山东省保障国家海洋督察工作协调组 

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二组)下沉东营市开展督察

  12月5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二组)下沉到东营市开展督察并召开工作会议。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二组)副组长、下沉第3小组组长朱德洲,市委副书记、市长赵豪志参加会议,副市长韩利学汇报了东营市海洋工作情况。
  朱德洲介绍了此次海洋督察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任务,并就做好督察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建立实施海洋督察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海洋领域深化改革的重大制度安排,是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领域作出的重大制度创新,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海洋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这次重点督察地方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海洋资源环境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涉海法律法规、计划、规划执行情况以及突出问题和处理情况,其目的在于督促地方政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通过查摆解决海洋资源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海洋领域全面落地生根。

  赵豪志对国家海洋督察组下沉东营表示欢迎。他表示,多年来,东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管理工作,颁布了海域使用管理办法、海洋功能区划等法规和管理制度,成立了海域使用项目审核委员会,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将海洋环保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核,严守海洋生态红线,集约开发海洋资源,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利用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新手段强化动态执法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用海行为。全市涉海保护区占海域总面积的比重超过40%,并纳入红线区管控范围。这次国家海洋督察组来东营下沉督察,对于东营落实主体责任、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指导和推动意义,是对东营海洋工作的有力鞭策和极大促进。东营市将全力配合保障好督察组工作,对督察组需要的资料,全面及时报送;对督察组交办的事项,照单全收;对督察组安排的下沉点,做好各项服务保障,确保现场督察顺利进行。抓住国家海洋督察的宝贵机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解决海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东营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不断迈上新水平。

责任编辑: 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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