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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共资源项目交易出“新规”
时间:2017-12-28来源:大众日报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7年版)》(鲁政字〔2017〕207号,以下简称《目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坚持平台之外无交易的原则,以全面提质增效为目标,《目录》共纳入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业权、国有产权、药械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权等7大类、33款、177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按规定,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项目,应全部进入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允许和鼓励未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项目,以及非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各级招标投标、财政、国土、国资、卫生计生等行政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项目进场交易,依法依规加强行业监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未按规定进场交易的,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暂停项目执行,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记者 杜文景 通讯员 尤加鹏)

(责任编辑:宗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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