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鲁政办字〔2017〕19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将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并入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在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框架下,设立省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项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的部署要求,审议全省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全省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工作。 二、专项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龚 正(省委副书记、省长) 副组长:李 群(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王 华(省政府秘书长) 成 员:孙建功(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林建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网信办主任) 刘维寅(省编办主任) 姜文艺(省政府办公厅巡视员) 张新文(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钱焕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刘为民(省科技厅厅长) 王兆玉(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刘兴云(省财政厅厅长) 韩金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马青山(省审计厅厅长) 陈迪桂(省统计局局长) 李关宾(省工商局局长) 张宁波(省质监局局长) 张忠明(省机关事务局局长) 孟富强(省法制办主任) 慕京品(省国家保密局局长) 高 勇(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姚潜迅(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由王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孙建功同志兼任副主任,姜文艺同志兼任执行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业务处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