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顺利完成“清河行动”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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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4 09:19 来源:山东省水利厅

  菏泽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把“清河行动”作为全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和落实环保攻坚行动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立足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开展了大规模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违法建筑和违法活动清理整治行动。截止10月底,菏泽市已全部完成“清河行动”整治任务,共清理河湖违法建筑及违法活动1665处,其中省级重要河湖356处。目前,全市正在组织开展“清河行动”验收工作。

  菏泽市精心谋划,采取得力措施,确保“清河行动”顺利完成。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清河行动”动员会议,理清了“清河行动”干什么和怎么干的整体思路,市、县、乡均成立了“清河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二是摸清底数。全市组织开展了问题排查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河流现状和违章建筑、违法活动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三是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市、县、乡均编制了《“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了整治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明确了整治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各级河长为相应河段的直接责任人,各县(区)要于10月25日前全面完成“清河行动”的目标任务。四是扎实推进实施。各级河长亲自协调和解决问题,组织开展大规模集中整治行动,市级河长联系单位按时间节点加强跟踪调度,形成了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保证了“清河行动”有序稳步推进。东明县采取“以点带面、齐头并进”的措施,各乡镇先打造一段“清河行动”示范河道,并进行全县观摩评比,评比成绩纳入年底考核,有效促进了“清河行动”的快速推进。五是加强督导考核。市级成立了由市河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组成的6个督导组,实行定期专项督导。严格实行“一天一调度、一周一通报、一月一督导”的督导调度制度。对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全市共约谈干部6人,免职乡镇干部1人。六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入户走访、发放宣传资料、广播、微信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使“清河行动”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定陶县张湾镇每位党员干部都积极参与到“清河行动”中来,与村干部、志愿者服务队一起,对河流水域岸线进行清理,形成了“清河行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 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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