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依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省林业厅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陆山东政府法制网“政务大厅-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在线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sdfzb123456@126.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古树名木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6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