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谢尔盖·伊万赫年科等6名外国友人“山东省荣誉公民”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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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0-20 09:38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授予谢尔盖·伊万赫年科等6名
外国友人“山东省荣誉公民”称号的决定
鲁政字〔2017〕15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表彰外国友人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作出的重要贡献,省政府决定授予谢尔盖·伊万赫年科等6人“山东省荣誉公民”称号。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与荣誉公民的联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共同为我省各领域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7年度“山东省荣誉公民”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3日

(2017年9月14日印发)

责任编辑: 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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