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布省机关事务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字体:
打印
时间:2016-06-08 08:20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公布省机关事务局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的通知
鲁事管发〔2016〕20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保持法规政策统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府法发〔2011〕56号)要求,我局对2012年1月1日前以我局名义制发或由我局牵头会同其他部门联合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继续执行规范性文件10件,废止规范性文件82件,现予以公布。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关于印发〈省级机关公务员住宅租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事管发〔2009〕28号)为2年,其他为5年,自公布之日起计算。

    

    附件: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5月12日

   
(2016年5月12日印发)

责任编辑: 信息员
分享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