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鲁南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工作有关事宜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06-16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鲁南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组建工作有关事宜的批复


鲁政字〔2016〕135号


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组建鲁南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事宜的请示》(鲁发改交通〔2016〕55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省政府原则同意鲁南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工作。鲁南高速铁路项目总投资约750亿元,其中资本金375亿元。该公司首期注册资金为10亿元,其中省级出资人出资5亿元,临沂市、济宁市分别出资2.5亿元。鲁南高速铁路项目其余资本金按照确定的资金来源和公司章程,逐步落实到位。

  你委要根据省铁路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我省与中国铁路总公司的约定,抓紧成立项目公司,按照《公司法》和鲁南高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工作方案要求,依法做好公司组织架构设立、高级管理人员推荐提名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强对公司业务的指导管理。沿线各市、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支持,切实落实公司资本金,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抓紧项目开工建设,确保鲁南高速铁路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8日


  抄送:省直有关部门,济宁市、日照市、临沂市、菏泽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6月15日印发